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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面前巧诡辩,违规违纪脸何在?
2014-08-04 14:26  来源: 多彩贵州网 作者: 小丁锦  编辑: 王柔心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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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涉嫌受贿案在佛山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庭传唤案件关键证人、“富商”黄某洪出庭作证,控辩争议焦点集中在陆帜然是否收受一块作价53万余元的3.5亩建房用地。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8月4日,网易新闻)

  作为地方官员,今年60岁的陆帜然在佛山政界并不太知名。2013年2月下旬,一封网络举报信称,陆与家人拥有包括一幢6层豪宅在内的多处物业,身家过亿,陆随即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3年2月23日、26日,网帖《房叔房婶算什么,佛山高明一官员与其老婆儿子名下财产》先后在多个论坛出现,称陆帜然“拥有一幢占地4亩别墅,与其老婆儿子名下财产过亿元”。当地纪委随即介入核实。如同各种网络反腐案例,陆帜然在几个月内被迅速处理,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其实,早在2009年7月21日,陆帜然再次被当地村民梁景德实名举报,称陆在担任河江管理区书记期间,涉嫌非法卖地,并曝光其豪宅。诚然,在网络反腐机制不健全的过去,我们相关部门对于多次的检举没有引起注意,由此带来后面陆帜然对于自身受贿的狡辩。

  在2月28日的二审中,关键证人黄某洪当庭推翻了其在侦查阶段的证言。黄称,2006年7、8月间,收取陆帜然方给的30万元款项属卖地款。陆帜然在陈述意见时认可了黄某洪的说法。

  为了证明陆帜然在2006年之前就知道网络上有举报其受贿行为的事实,昨日检方还向法庭出示了另外一组证据。对此,辩方律师及陆帜然予以否认,称2006年之后,陆历经几次提拔,提拔之前都经组织审查,相关举报是诬告,并不属实。

  笔者觉得此种狡辩荒缪之极,一个是1998黄某洪年给陆帜然的53万土地买卖款,一个是陆帜然于2006年给黄某洪30万元、2012年给其20万,这种金钱之间的来来回回,都拿正规土地买卖做掩护,那这种掩护是不是有种掩耳盗铃的感觉?

  笔者相信,检方一定会将此案调查明细,让狡辩者哑口无言,无言以对。更重要的是,将违反党纪、违反法律的政治蛀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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