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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爱辉区罕达汽镇老公司村是个仅有百余口人的特困村。国家几年前给村里扶贫补偿的一台联合收割机,被村委会主任送给了原镇长的哥哥,村民连影儿都没见着。这样一件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怎么隐藏了这么久才被村民发现?村委会主任究竟为何这么大的胆子,做出这样让村民集体愤慨的事呢?(《黑龙江晨报》)
刚刚过去不久的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首个“扶贫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全党全社会继续共同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然而,在老公司村,村主任竟然将集体财产私自做主送了人。收割机是用来给当地村民解决收割问题,帮助老百姓逐步缓解贫困的,没经过集体表决就直接送人,这种堂而皇之侵害集体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件,着实让人痛心。更可恨的是,此事发生已经数年,老百姓知道此事已经是一年多以后的事,但却迟迟不见监管部门出现。通过报道,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基层管理者愚弄百姓,无视法纪;二是监管缺位严重。
无数事实证明,哪怕再小的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都有可能沦为腐败滋生的土壤。类似微权力、小权力伤害百姓的事件一再发生,给基层管理者们拧紧法纪的“螺丝”很有必要。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为基层管理者上好法纪课。一些基层管理者自恃天高皇帝远,甚至认为自己没有级别,不算国家干部,那些法律、纪律条令都管不到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肆意妄为,对待于自身有好处的事就好好做,对自身利益不大的事情就随意为之。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伤害当地百姓的心,而且也涉嫌乱作为、不作为,必须纳入违纪违法行为来认真查处追责。要通过法治宣传,让更多的基层管理者认清手中的权力和义务,防止乱作为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国家政策温情落地。好的政策还要有好的执行,扶贫物资能否精准地服务于农村和农民,除了需要“源头活水”之外,还需相关单位和人员“化阻清泥”,保持“水渠”通畅,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的好政策让更多的百姓受益。
最后还要拓宽监管渠道,让所有的权力都在阳光和监督下运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基层群众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渐觉醒,基层组织和管理运行如何,单靠监管部门一家去监管,很难监管到位。只有不断拓宽监管渠道,打开群众监督的大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基层管理者才不敢乱作为,类似伤农、坑农事件才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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