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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类别墅”现象蔓延
2014-12-02 11:22  来源: 多彩贵州网 作者: 有此一间  编辑: 王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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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节约土地资源,早在10多年前,国家就叫停了对别墅类建筑的土地供应。而就在河南许昌县五女店镇政府门前,连片类别墅建筑却赫然呈现。面对质疑,当地住建局长在受访时辩称,“项目建筑不是别墅,只不过是别墅式的。”国土部门则拒绝出示相关土地手续。(中新网12月1日)

  近年来,国务院提出要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技术产业之后,以围绕旅游度假、生态养老等需求的开发项目备受关注,国内相继创造出许多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成功案例。然而,一些开发商却以商业项目之名,借机建设别墅对外出售获利,这类乱象层出不穷。

  在这些乱象之中,河南五女店镇的“类别墅”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违规修建别墅案例。据悉,此前镇政府以低价向农民征得土地后,时隔三年将土地以高价转手卖出,赚取巨额价差,而开发商取得土地后打着“温泉酒店”项目的旗号大肆修建别墅。当记者向县国土局进行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此项目办有相关土地手续,但一直未予出示。笔者相信,如国土资源厅一工作人员表示的一样,住建部门肯定没有批准此项目为别墅,但开发商是否打着“温泉酒店”的旗号干起别墅项目的买卖,这就很难说了。

  不管开发商打着什么旗号,是不是别墅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但为何违规修建别墅现象在各地还是屡见不鲜,在笔者看来还是违法成本低的原因。违法成本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相关部门违法成本低。由于开发商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效益,于是对违法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没人举报则相安无事,即便有人举报也从责任上表面是由于开发商违规在先,最多承担监管不严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开发商违法成本低。开发商之所以敢于突破政策违规修建,看中的还是经济效益大于潜在的违法成本,即便有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往往也是不痛不痒。

  为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国家早已出台禁止修建别墅类房地产的相关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无视禁令,用其他偷换概念的名目进行审批,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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