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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姜堰市纪委公款消费的“内部账”被人“晒”在了网上,引发网民“围观”。爆料人对澎湃新闻说,上述消费的原始单据,都是其通过“内部渠道”搜集到的,且与纪委的报销账单相契合,其中大部分消费都是原姜堰市纪委书记栾立平个人接待或“送人”用的。(中国青年网12月22日)
目前已升任泰州市纪委副书记的栾立平对澎湃新闻回应说,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我们纪委接待方方面面的来人,这个情况也是有的”。但是他并非经办人,因此,他本人并不清楚“有些消费”。而且,上述消费,“也不全是我接待的”。这类推卸责任的话一说出立即被广大群众吐槽,难道纪委接待没有个标准,纪委就可以超标接待?难道不是你接待,你作为领导,就完全不知情?纪委你平时查别人多,就能对自己的行为马马虎虎,不当回事?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永远在路上,这对于我们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作风问题都是警钟长鸣,不容松懈。纪检部门在活动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监督作用,然而让下属帮忙购买螃蟹、甲鱼,一次就花掉数千元;购买意大利品牌短袖T恤,花了上万元;短短5个多月,先后组织了20次公款旅游,1.4万元费用则由景区自行“埋单”……无疑也是泰州市纪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纪委就没有部门可以查查他们,监督他们了吗?他们这种只准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作风,令纳税人寒心,让群众失望。要想正风肃纪,就得从自己做起,严肃规范自己的行为,公私分明,不浪费公家的一分财产。作为纪律部门首先要联系自身实际,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要让每个队伍里的士兵知道,一个马蹄失去了整场战争的故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自身行动来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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