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面对小康社会建设的艰巨任务,贵州究竟该如何追赶跨越?对于已经探索成功的经验、举措以及正在进行的发展改革,该用什么样的治理体系加以维系和巩固?无数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唯有法制的引领,才能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在严峻的形势和现实面前,破浪前行。
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提出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以宽阔的历史眼光、巨大的政治魄力破除了长久以来存在的“权”与“法”关系的困扰,在深层次上突破了国家治理能力升级的瓶颈。
毋庸讳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最长远处勾勒了法治中国的框架,从最细节处规划了依法治国的措施,已经为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吹响了号角。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为未来中国的发展正本清源。
而贵州,亟需在四中全会的号角声中积极行动起来,用其中丰富的养分,滋润在发展中干渴的贵州人民,保障其发展的稳定与长远。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等的全面推进,贵州迎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贵州速度”令人侧目。然而,在经济新常态的大环境下,这些发展成就如何巩固和拓展,巨大的贵州发展前景空间如何深入,都需要法治来保障和维系。贵州的治理体系,必须以法制体系为基础;贵州的治理能力,首先表现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没有法治,所有的发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就会缺少根基和支柱。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特别是在基层,农民的利益、外来投资人的权益等各方利益博弈,一旦解决不好,都成为当下矛盾爆发的导火线。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奉公,是法制建设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基层执政者在心中必须拴紧法制这根弦,各族百姓同样要学法知法并学会用法,要让法制成为执政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信仰,让社会治理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制贵州建设的理念和实践深入人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期待在法制中国建设这项顶层设计的制度引领下,贵州积极努力探索,上下同欲,万众一心,真正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法制贵州建设的实际行动,为贵州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