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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多家媒体竞相报导、转载的《青岛李沧区东李社区书记被举报贪污过亿》的一则新闻,如今依旧是闹得沸沸扬扬。而且,随着事情发展的逐步深入,记者又了解到,李可福不仅仅是东李社区的书记,还是青岛市的人大代表。(人民网1月22日)
“小官巨腐”问题在最近可谓是个热词,多次在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报告里出现。同时在最近一段时间,也查处了一批“小官巨腐”,媒体都惊叹“小官巨腐”贪腐惊人,连科级官员都能贪污过亿。不过在青岛李沧区,一个小小的社区书记也都涉案上亿,更是让人惊叹。这则新闻在网上已经发酵了一段时间,村民的举报材料也都非常翔实,不过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但这并不妨碍大家透过李可福身上一件件触目惊心的违法案例,分析存在什么问题。在笔者看来,在李可福身上,至少背负着三宗罪。
罪一,侵占集体企业,违规变卖国有资产。比如偷毁林地用于私盖别墅、豪华办公楼和会所,最让人气愤的是私自将社区委员会名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变更法人代表的形式几经变更落入李可福私人之手。类似这样侵占国有资产、将集体钱财全部占为己有的事例还有很多,让人看了甚至“佩服”李可福的神通广大。
罪二,剥夺村民选举权,村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据村民透露,全村村民长达15年里根本没有选举权,委员会的产生均由书记李可福一人决定,野蛮剥夺村民选举权。直至在去年12月换届选举中,街道办事处拿出更改社区名字的解决方案,让村民怀疑办事处在操作吞并东李社区,直至现在事情仍未解决,这也是导致村民忍无可忍走上检举的导火线。
罪三,滥用职权,任人唯亲。比如李可福自上任以来的15年间将亲戚、死党统统地拉进东李党委的队伍里,其余人员一概拒之门外,这样的行为完全颠覆了发展党员的宗旨,严重玷污了党的形象,损坏了党的纯洁性。像将亲属安排在村委会、村集体企业上班更是易如反掌,甚至曝出过违规将近千人户口转入该村的恶性事件。
除了李沧区东李社区书记的身份,李可福还是市人大代表,相信大家在了解其恶劣行径之后,不禁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么一位不遵守党的章程、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知法犯法的人大代表如何能“代表”群众的利益?当然,笔者认为,有关部门更应该从这件事中学会反思,为何侵占国有资产、随意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变卖集体土地资产等等这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能够畅通无阻?村民向上级部门的反映为何长期没有一个结果?小小一个社区书记为何能够“一手遮天”?笔者不认为一个社区书记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背后究竟还隐藏着什么内幕,这些都必须一一清查,给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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