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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13种编校质量不合格教辅读物,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出版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据了解,此次公布的不合格图书,存在的主要差错包括一般性字词差错、知识性差错、题目或答案差错等。其中,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口算应用题卡·一年级·下册》等图书被责令30日内全部收回。(人民网1月29日)
教辅读物作为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教学用书以外的辅助性资料,承载着教人增智,诱人长才的使命。一本优秀的教辅读物作不仅能丰富学生眼界见识,更能引人良善品行的养成,不失为一位“诲人不倦”的良师益友。但个别质量不高,所涉内容狭隘甚至错误的教辅往往“有胜于无”,它们起到的负面作用真算得上是“毁人不倦”。
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教辅编撰出版过程中有因“粗心大意”将细节性失误酿成指示性偏差或知识性错误。由此,“解惑”之书成为“造疑”之源,比如“海拔”误为“海拨”,“荀子”错成“苟子”,但也庆幸“荀子”错成了“苟子”而非“狗子”,若是那样,岂非是数典忘祖之为?
有句话叫“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但当今大部分家长忙碌奔波,教辅又太多太杂,老师不可能全部指正得过来,你让这些本就懵懵懂懂的学生不信书信谁?在让学生质疑之前,他们得先有明辨对错的能力。还有句话叫“三人成虎”,就是说一个谎言说的人多了,自然就成“真”的了。那一个错误知识,被学生看了三遍、三十遍后会怎样?即使不是损人心智的“猛虎”,也是迷人生惑的“野狐”吧!
有人说教辅读物有错误,改过就是。那我只能说这是用过来人的从容不迫忖度着少年学生的不知不觉。这些错误的出现,让有辨别之人看来是“徒增笑耳”罢了,但对于智力尚在发育,人格还未建成的少年学生而言,此类“笑话”往往是余毒深重,更有甚者会因其影响“根深蒂固”而使人“积重难返”。所以,对于教辅读物,岂能不“吹毛求疵”?
工作中,有些错误我们可以当作是一时疏忽,但传道育人、授业解惑乃百年大计,教书之人不可不身正以为范,传道之书不可不严谨以治学,这不仅涉及从业者工作态度问题,更关乎“业界良心”这个话题。如果在这个“良心行业”中屡错不改、将错就错,那岂非是“以辅导学生之名,行坑害少年之实”的欺世盗名行径?职能部门在加强教辅审查纠错的同时,我们的图书编辑出版责任方更要躬自反省、严谨细微,因为你们的工作职责附带了社会的寄托,不要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让孩子们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走不必要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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