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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再嫁未婚男”不仅仅是出闹剧
2015-03-16 14:38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 编辑:王璞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3月10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冀某某。一场为骗取彩礼钱而上演的重婚闹剧就此落幕。(3月16日《北方新报》)

  为骗彩礼钱8万余元,已婚女再嫁未婚男,这出闹剧以已婚女被依法批准逮捕而落幕。然而,此案至少留给世人三点思考。

  2013年3月,冀某某已经在呼和浩特市办理婚姻登记;2013年9月,冀某某为啥还能在山西省泽州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呢?公安机关最终查出冀某某涉嫌重婚、诈骗的犯罪事实,山西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为啥就没发现冀某某的已婚事实呢?由此可见,公民信息联网、互通、共享迫在眉睫。此其一。

  其二,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之一。一位哲人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已婚的冀某某又与他人结婚,是不知法、不懂法还是见钱眼开、明知故犯?无论什么原因,都足以说明将“法治”铭进在公民心中刻不容缓。

  第三,报道称,冀某某被抓获后悔恨不已,她说自己是一步错、步步错,原本和丈夫感情很好,由于贪图钱财走上了犯罪道路,害人又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坊间早有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说法,“已婚女再嫁未婚男”是道德滑坡的又一佐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挂在墙上和口头,而要落实到行动上,特别要在基层和农村抓落实。

  “已婚女再嫁未婚男”虽是个案,但不仅仅是一出闹剧,而折射出的是信息共享、全民守法和道德滑坡等社会共性问题。下决心一步一个脚印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杜绝“已婚女再嫁未婚男”闹剧再度发生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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