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论坛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喝酒,饮酒过量,猝死家中。霍邱县委宣传部19日下午对媒体回应称,根据调查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乌龙镇党委书记李本乡,镇长任家明,人大主席吴晓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茂凯,乌龙镇塘岗村支部书记郑来运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3月20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如果是在为村民服务为村民谋利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失去了生命,那他算得上是死得其所。然而接连曝出有干部在酒桌上或者是在陪酒后醉酒死亡,即使说死者为大,这样的死在人们觉得意外的同时也并不会有所同情,只是会觉得有所不值。
公务接待,难免会有时喝上两杯,不敬,觉得在领导面前有失尊敬,敬了,但是自己的身体吃不消,往往来会禁不住劝多喝了几杯。官场敬酒当然有敬酒的礼仪,但是在一些地方酒桌礼仪早已变了味,甚至“领导想喝酒,部下必须陪”被一些干部视为比党纪更“管用”的潜规则,不管自己的身体状况如何,自己的酒量几何,都硬着头皮上了“战场”。
虽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公务接待频率下降了不少,但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该对此事追查到底,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不应该再让同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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