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于今年4月被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在担任教育局长的7年时间里,竟受贿860余笔。经估算,平均每3天受贿一次。(5月27日新浪网)
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7年时间里,竟受贿860余笔,甚至媒体曝出梁龙卫每张试卷都要1.2分的提成,此等“蚁贪”现象足以让人惊讶。这起事件中,梁龙卫贪污数额虽然不算最多,但是贪污的恶劣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不亚于贪污数额巨大的案子,因此“蚁贪”现象不容小觑。
官场“蚁贪”现象的增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官员思维的扭曲和侥幸心理在作祟,他们认为一次性收个几十元甚至几百元不构成犯罪,于是迷失在“礼尚往来”的人情交往中,也在一次次“游刃有余”的贪污中乐此不疲,终酿大祸。从媒体爆出的“蚁贪”案件可以看出,犯罪人员凭借“蚂蚁搬家式”的隐蔽手段,以为不易被人发现,就算发现了,由于金额低也触碰不到法律,待东窗事发,才意识到自己的愚昧和无知。
可以说,“蚁贪”虽不是“大贪“,但社会危害确实极为大。其一,“蚁贪”具有分布面积大、作案周期长、行动持续度强等特征,任其发展,必然会危及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其二,领导基层干部一旦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和纵权享乐的寻租勾当,公众的现实感受度更强,容易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其三,“蚁贪”的产生严重毒害着社会风气,导致持续敛财成为一些人的自然习惯,对“零敲碎打”的贪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最终加深了权力异化和行为失范的程度。
要从根本上杜绝官员“蚁贪”现象,就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高压打击常态化,发现问题一律核查,核查处理一律从快,查处问题一律从严。另外,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监督体制,加强政务、财务公开建设工作,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摆在大众面前,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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