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新闻排行
关键词:
贵州 黔哨 评论 旅游 文化 娱乐 体育 教育 图解 国内 视频 亲子 黔茶 经济 金融 品牌 法治 社区 名博 健康 扶贫 生态 电商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多彩评论  >  评论员文集  >  师超  
 
免费办敬老公交卡,强制买保险为哪般?
2015-06-08 10:3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 编辑:王璞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山东省济南市规定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公车免费乘车卡。但是在办里过程中,要求每人交10元押金外,还有1份每年12元的意外保险。粗略统计,全国有超过40个城市在为老年人办理公交卡过程中,捆绑销售意外保险。有的城市甚至把购买意外保险作为免费公交卡年审的必须条件。(6月4日《南方周末》)

  尊敬老人,关爱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公交服务,本身并无可厚非,值得称赞与提倡。然而,在为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的过程中,出现的该有谁为意外保险买单,以及强迫式的绑架消费,都是政府管理的缺失造成。老年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或是老龄委为其办理保险,公交公司强制性地将办理保险的单位单一为它自己,是变相侵犯消费者的权利。老年人是乘客,不管是否免费乘坐还是有偿乘坐,一旦因车辆运输发生安全事故,老年人和有偿乘客一样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关于办理保险的事务,卡务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老年人够买保险,应当遵循乘客自愿的原则。

  既然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乘车是免费的,那这个免费就要彻底免费,公交公司强制性地收取12元保险费是欠妥的。公交公司之所以要免费乘车老人办理保险,是为了降低运营的风险,一旦出了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负担一部分赔偿。但是,既然是免费,就应该不加任何附加条件。

  政府制定政策容易,还要考虑到老百姓在办事的实际环节是否合理,这样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好心办好事。

  多彩贵州网评论频道所登载时评作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相关阅读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