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规定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公车免费乘车卡。但是在办里过程中,要求每人交10元押金外,还有1份每年12元的意外保险。粗略统计,全国有超过40个城市在为老年人办理公交卡过程中,捆绑销售意外保险。有的城市甚至把购买意外保险作为免费公交卡年审的必须条件。(6月4日《南方周末》)
尊敬老人,关爱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公交服务,本身并无可厚非,值得称赞与提倡。然而,在为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的过程中,出现的该有谁为意外保险买单,以及强迫式的绑架消费,都是政府管理的缺失造成。老年人可以由民政部门或是老龄委为其办理保险,公交公司强制性地将办理保险的单位单一为它自己,是变相侵犯消费者的权利。老年人是乘客,不管是否免费乘坐还是有偿乘坐,一旦因车辆运输发生安全事故,老年人和有偿乘客一样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关于办理保险的事务,卡务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老年人够买保险,应当遵循乘客自愿的原则。
既然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乘车是免费的,那这个免费就要彻底免费,公交公司强制性地收取12元保险费是欠妥的。公交公司之所以要免费乘车老人办理保险,是为了降低运营的风险,一旦出了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负担一部分赔偿。但是,既然是免费,就应该不加任何附加条件。
政府制定政策容易,还要考虑到老百姓在办事的实际环节是否合理,这样才会让老百姓感受到好心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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