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小刚(化名)随父母到北京西站送站,突然挣脱父亲奔跑并掉入站台与火车车厢之间的缝隙中摔伤。小刚由父母代为起诉北京铁路局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小刚的诉求。(6月26日京华时报)
暑期来临,正是儿童意外伤害高发期。有数据显示,全世界每30秒就有一个孩子因意外伤害死亡,数字十分惊人。在美国,意外伤害是儿童最大杀手,每年有近900万儿童因意外伤害就医,其中部分留下终身残疾,更有9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
然而,从本案小刚父母在火车站站台一案所述,因孩子一时顽皮,挣脱父亲奔跑,掉入站台与车厢之间的缝隙。做为孩子的监护人;首先就该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切实履行起监护好孩子安全的义务,可是小刚的父亲居然疏忽大意,让孩子在站台随意奔跑,这明显是监护人的监管疏忽。其次,看铁路部门火车站的客运工作作业流程。每当列车进站或通过,铁路部门都会有广播报站,随之就是火车进站或通过的安全提醒,通知旅客站到白色安全鞋内以防意外。从这里看的出车站已尽到了安全警示的责任。再说铁路客运段的乘务部门的乘降工作流程。每当列车进站停靠,细心的旅客们都可以关注铁路客运部门的工作流程,当列车员停车靠站的第一步就是打开车门,随即防好安全垫板,以防旅客踏空摔倒。而第二步就是把车厢与车厢之间的空档连接处挂好一条黄色的“安全警示带”,防止旅客向该空档处拥挤掉落站台,这种作业流程是全国铁路通用的标准作业流程。
由此可见,铁路部门无论从哪个单位哪个工作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作业流程,和严格的安全构思而设计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判铁路局免赔的重要原因之一。
话说回来;如果此事放到美国,那小刚的父亲可能现在就应该在法庭里接受审判了。在美国,法律规定:“12岁以下(各州法律规定不一,8岁只14岁不等)儿童必须时刻有人照护,一旦儿童处于“脱离监护”状态,则要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若儿童发生死亡等意外的,家长则须承担刑事责任”。尽管这是美国法律,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美国能有如此严格的法律,就是为了从法律强制措施去警醒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出问题,首先监护人就得承担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孩子安全问题历年来呈下降趋势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法律起了作用。孩子出了事,家长就得承担责任。做为家长监护人,首当其冲的就应该是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第一时间想到如何分摊责任,从而获得更多的赔偿。
最后,孩子的安全问题。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和家庭的关注。一是对监护人而言,家长是对儿童安全负有最大责任的主体,理应在儿童安全自护教育中承担最大的责任,家长应当注意生活中可能对而儿童造成伤害的各种因素,并提醒儿童或教会儿童正确的应对方式,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二是,铁路部门尽管在此事免于承担责任,但是也承担着公众出行的安全要求,此事一出,也希望能引起该部门的足够重视,从而制定更加完善的安全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人们安全出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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