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就可挪用公款8个多亿用于自己理财。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新华网8月11日)
近几年来,村干部腐败的新闻层出不穷,2014年2月底,被称“坐拥20亿资产”的深圳龙岗南联村委会主任周伟思,因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收受逾5000万的巨额贿赂。而一些小官还不断的在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来刷新着贪腐数额的上限。最近就有媒体曝出北京昌平有一位村官,竟然挪用8亿多公款用于个人理财。有关数据显示,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在如此严峻的数字面前,“村官涉贪”问题不得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笔者看来,“村官涉贪”问题多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集中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可支配资源增多。随着农村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经过村干部手中的资金越来越多,加上征用土地补偿款、土地租赁承包费也成为村集体的重要收入,惠农补贴、粮食直补、低保、残疾补助等资金也都通过村集体发放,村干部很可能以占有或者截留;二是财务监管不到位。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大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松散、账目不清等现象,收支、报销等事项基本上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广大群众很难进行监督,为村干部利用职务侵占集体财产提供了便利;三是法律意识淡薄。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多认为自己为村集体付出太多,回报太少,“拿点”辛苦费是应该的,自己给自己发“补贴”不为过,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找准病因,就要对症下药。笔者有三剂“药方”:首先要常打“廉政针”。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庭审观摩、警示和宣传教育,让村干部对违法犯罪“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其次要常吃“监督药”。通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财务人员培训,严格落实“村财镇管”制度,对农村重大事项实行申报公开,让老百姓时时知晓,事事明白,将村务置于阳光下;最后要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对该类犯罪进行“重拳”打击,震慑村干部肆意侵占、恶意贪腐的不良行为,让村干部时刻警醒,自觉遵纪守法,提升农村基层政权的公信力,树立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从去年六月,中组部发文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到今年六月,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召开,在基层腐败案件频发,发展压力大的农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小官巨贪,最高检已表示将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优势兵力打一场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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