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相结合形成2.5天的小短假,为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但是,得到这样如此令人雀跃的消息后,超六成网友却持不乐观态度,认为休假难以实现。这无疑折射出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带薪休假并没有落实到实处,我国带薪休假及制度的不完善。对一些中小企业员工而言,双休尚未得到落实,2.5天假期更是无稽之谈。
不是因为带薪休假不受欢迎,也不是单位不想落实,而是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没有严格的处罚措施和明晰的处罚标准,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大打折扣,基本只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执行,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都没有很好地贯彻施行。其次,在私营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长与单位的效益密切相关,小微企业由于实力差距、利润要求,不得不减少甚至取消年假。还有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人力资源稀缺的岗位,休假也是不能保证的。再次,从个人层面来说,在就业难的市场情况下,面对带薪休假,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生存。我国80%以上的劳动力在民营企业,收益不稳定,必须努力工作以保住岗位。好不容易有个工作岗位,谁也不会因为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而与单位叫板。
中国式休假遭遇如此困难,放眼全球,欧美及亚洲发达国家在休假方面有何规定、如何执行、反应又是怎样呢?在我国高福利的欧洲式休假暂时无法达到,美国式自由也缺乏实践大环境,倒是近邻泰国的一些做法非常值得借鉴。泰国政府官员的休假制度由总理府常务次长办公室制定。泰国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能够保障员工正常休假的权利。
要想让带薪休假落到实处,首先要动用劳动监察的力量,又势必需要法律的支持。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和明晰的处罚标准,发现违规现象严肃查处。其次建立健全职工权益追溯机制,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维权等,为职工带薪休假提供切实的保障。再者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监督、带头作用,从根本上给予个体劳动者集体谈判、公平博弈的底气与力量,方能奏效。希望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带薪休假这个“写在纸上”的幸福变成现实福利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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