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8月13日东南网)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苦恼,每到公共假期各地景区都会出现游客“爆棚”的景象,大大影响了出游的心情,而想要在周末短途旅行,周六出发的话时间又太紧张,而且想抽出短暂的休息调整时间都办不到,2.5天小长假,让“说走就走的旅行”成为可能。从两天到两天半,看似只是增加了半天的旅游时间,实质上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旅游的半径,举个例子,很多上班族实质上周末选择一天宅在家中休息,另外一天则选择外出游玩,如果假期改为两天半之后,就很有可能将半天的时间用来修整,剩下两天可以畅游市外的甚至是省外的很多景点,整个人的心境和感受也会完全不同,出游由快餐变成了真正的享受。
2.5天小短假,想想都觉得幸福,然而,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依笔者看,这样的提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能停留在想想的阶段。大多数国人双休都难以实现,包括一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还有不少民营企业,是旺季强制无双休,淡季执行单休。谈到带薪年休假,很多人更是有苦难言,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应该科学合理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职工休假,各级领导也要带头休假,然而,在我国绝大多数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给予职工年假休,很大一部分人休假会被扣工资或休假就等于失业。而对于企业侵权的处罚却根本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区区几千元钱对于一个刻意剥夺职工年休假休息权利的违例企业来说,违法成本显然太低;而所谓的“给予处分”对体制内尚有威力,对于体制外单位、比如个体私企简直就是无关痛痒!
2.5天小长假,每个人听到都非常兴奋,然而兴奋过后却是失落,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只有羡慕的份。笔者想说的是,我们的国办与其花费精力在一些根本难以实现的提议上,不如多想一想如何给予周末双休和年休假更多的制度保障。每次发生企业剥夺员工休假的权益,我们只看到的只有关于条例名称、关于禁忌劳动范围、关于休假天数等,而没有看到相关执法部门对此跟进的一些制度,我们期待的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政策法规别再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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