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8岁就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历任惠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官至正厅的黄柏青,于今年4月29日被省纪委宣布查处。据黄柏青交代,其于收受贿赂、礼金近2亿元,红包多到想不起是谁送的。(9月14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历来是党员干部严禁触及的“高压线”。然而,由于权力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一些官员,特别是位高权重者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恃权自傲、以权谋私,肆无忌惮的践踏着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视“八项规定”如废纸。试想,作为本应起着表率作用的“上梁”不正,那么,那些花银子买来的“下梁”又何谈让其不歪呢?
受贿近2亿,红包已经多到记不清是谁送的,这样的“糊涂账”让人觉得可恨更可笑,黄柏青没有像其他贪官一样一笔笔记下贪腐所得,他只管收,不管记。贪腐2个亿,想必黄柏青一辈子也花不完,最终还落得个阶下囚的下场,说来也是不划算,但为何他却贪婪成性,受贿到根本停不下来的地步呢?笔者认为是他欲望过多,对权力毫无敬畏之情。
贪腐对干部的思想腐蚀是致命的。像黄柏青与妻子这样,对于“进贡”习以为常,如果有一年没有行贿者,还会觉得奇怪。可以说,是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当成了“习惯”。的确,对不少落马的干部而言,贪腐真的就成了“惯例”,一些人甚至给自己贴上“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标签,极具讽刺,令人唏嘘。
黄柏青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决心,再次说明官员从政务必时刻保持清廉,勿伸手、伸手必被捉。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官员,有贪腐想法的及时悬崖勒马,端正思想,树牢底线。有类似贪腐行为的官员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尽早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以免平日里惶惶不可终日,唯恐东窗事发,案发时受到从严从重处理,身败名裂、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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