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10月10日京华时报)
这起事件中,陈四海身为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副市长,也算是封疆大吏,然而他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使命和职责,而是用手中的权力满足自己享乐奢华的癖好。而有群众要问这样无德的干部是怎样一步步走到的权力巅峰,这句话更像是一句拷问,在拷问干部的选拔制度,在拷问“带病提拔”现象为何屡屡出现,这些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
“带病提拔”必然会导致“无钱难上”、“无病难提”的歪风邪气,那些恶官、坏官、钻营之徒大行其道,挤压老实官员的生存空间,且随着官越大、权越大,不可避免的会原形毕露。其次,事实表明“带病提拔”上来的干部掌握权力后,其心思不会用在工作上,而是在腐败的漩涡中搞腐败,进而形成长长的系统腐败链,这几乎成了一条规律,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可否认,道德标准要高于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法律,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违反道德。党员干部是群众的榜样和表率,因此,把道德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之一,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而在我国对干部的考核体系中,道德教育、道德考核,以前,许多人一直以为的“软指标”,造成了一些善于伪装的腐败官员被“带病提拔”,搞乱了一些地区的政治生态。因此,如果能把干部道德作为升迁考核的“硬杠杠”,此关不过,晋升莫想,而真正让道德标准“硬”起来,不仅能把有才无德者挡在门外,而且还有利于培养更优秀的干部,激发干部队伍建设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如何杜绝官员的“带病提拔”。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揭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神秘面纱,让他暴晒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的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真正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其次,要建立选用干部失察的追究责任制度。“带病”的人一旦提拔了,不仅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也会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必须要追究选人用人不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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