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网络上一张永嘉桥头国际饭店的结帐单十分引人注目。菜单显示该饭店的荞麦窝窝头卖38元一个,30余位食客吃了45个窝窝头,总计1710块钱。然而,经过记者了解之后,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10月21浙江在线)
继青岛38元一只“海捕大虾”之后,38元一个的“窝窝头”横空出世。此事之所以“没有这么简单”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饭店“将窝窝头3份,误输入成45份”,制造祸因。这种“误录”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侵犯了顾客的人身与财产权利。虽然类似“误输”宰客不常见,可一旦发生,对消费者权益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害。另一方面,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双方在协商解决此事时,顾客提出要赔3条中华烟,并威胁若不同意就将此事发到网上,在笔者看来“天价窝头”不应成为要挟中华烟的“筹码”,顾客这样索赔,看似维权,实则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餐饮业已成为宰客重灾区,根据法制日报2012年调查,近九成受访者曾经被宰。无独有偶,2013年11月发布的《中国消费者协会2013年旅游餐饮调查报告》,餐饮行业再次成为了“宰客”现象的集中爆发点,也是消费者投诉密集的环节。这种“误录”式宰客,但愿不要成为行业“潜规则”。面对“价格欺诈”,消费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维权、讨说法,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得加强监管,依法叫停查处这类欺诈行为。
从报道来看,饭店因收银员不在,而其他不熟练员工操作,造成错误,在结账前消费者发现有误,且饭店当面道歉了失误,或许给予顾客折扣或其他优惠,以示歉意,是一个“合情”的解决方式。但顾客却有点得理不饶人,或许是因为“青岛虾”事件,让顾客有了占便宜的心理,想以曝光来要挟饭店3条中华烟。在笔者看来此事件饭店方有误,道歉重新打单,并愿意作一点补偿,于法于情均有理,而这顾客却执意要陪三条中华烟,有明显的敲诈勒索的嫌疑,因为一切要依法来执行,没有法也要讲道德。
对待饭店的“误录”,不是要赔多少的问题,而是要让商家记住“不良的成本”。经营者突破规则与诚信的底线,就应该到应有的惩戒,以举一反三、“教育一大片”。宰客事件之所以屡屡上演,在于物价部门的监管往往停留在处罚通知的发布上,而缺乏一线执法的时间和举措,这一定程度上也给“误录”留下一定的空间。
其实,生意人都明白“和气生财”,而且他们知道“顾客就是上帝”,因为一旦顾客不买他们的产品,那么他们想赚钱就很难。欺诈消费者,败坏的是自己的名誉,消费者一传十,十传百,从而“自断财路”。为不让“误录”成为常态,一方面需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另一方面还需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