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10月23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众所周知,设置的举报箱是一项密切联系群众、广开言路听取意见的有效措施,能让群众充分行使检举权,鼓励、支持群众检举发生在身边的官员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起到对官员行为的约束作用。然而,山西某县的这位县委书记在巡视组入驻前,却精心“部署”,要求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不管最后摄像头有没有拍到举报人,但笔者认为,这些对准报箱的摄像头,还是拍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一是拍到了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工作的事实。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而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的举报材料,则是巡视工作获得线索的源头,该县自作聪明地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想要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这给想反映情况的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恐吓,导致群众想举报而不敢举报,从事实上阻塞了举报渠道,干扰了巡视工作,违反了政治纪律。
二是拍到了官员心中有鬼,违反党纪国法的可能。“身正不怕影子斜”,巡视工作本是党内的一项正常工作,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发现问题并且整改问题的过程。要是官员没有违反党纪国法,没有什么问题,问心无愧,何须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而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这一行为,反而昭示出该县极有可能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而且还不是小问题。
三是拍到了违背群众路线,损害群众利益的歪风。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群众路线,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然而,该县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的一刹那,就已经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就已经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就已经损害了群众的检举权。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歪风,不仅要从严处理,以儆效尤,同时还要大力健全监督机制,严查严惩阻塞信访渠道的行为,让群众的呼声能够畅行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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