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买零食吃,学校就要我交2400元,如果3天之内不去处理,学校就要给孩子休学12天。”10月26日,湖南耒阳一位家长就收到了孩子班主任这样的通知,他的孩子小石(化名)在耒阳市正源学校就读高一。(10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单纯从数额上来看,仅仅因为偷买了一次零食就被学校开具了高达2400元的罚单,这对毫无经济收入的学生来说,实属夸张荒诞,也叫公众难以理解与认同。偷买零食,学生确实有错在先,但教师也难逃其责,这足以说明校方在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存在纰漏和不尽完善的地方。而“天价零食罚单”,这种简单粗暴的“以罚代教”手段,也恰恰暴露出涉事学校教育本质的霉变和公益属性的褪色。
类似“迟到罚款”、“走神罚款”、“吃零食罚款”的奇葩收费名目,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了,但无一例外地都逃不开乱收费的窠臼。据涉事校方坦言,引发质疑的2400元,纯粹只是对学生作出的奖学金回收性惩罚,且早与学生家长达成共识。所谓“奖学金”,准确地说,无非就是学校开学之初对学费作出的一定程度上的减免。尽管校方的解释看似合乎情理,但其实站不住脚,原因就在于,奖学金与罚款在性质上根本是两码事,奖学金一旦颁发,岂有收回之理?可以说,“回收奖学金”,只不过是涉事校方乱收费的借口与托辞,敛财创收可能才是学校的终极阴谋。
寄宿式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这并没有什么错,学校严禁“三无食品”也无可厚非,即便开具“天价零食罚单”是为更好地管理学生维护校园秩序,但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管理当以说服教育为主,并非只有“以罚代管”这一条路,简单粗暴地“以罚代管”,实际上是一种懒政思维与教育惰性,纵然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一时之效,但却让人难以信服。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扭曲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之于教育,这岂不是得不偿失?相比之下,循循善诱地对学生进行引导与劝说,不管是在学生的接受度还是在取得的现实效果上,可能都远胜暴力罚款一大截。
“天价零食罚单”明明是乱收费,校方却打着“回收奖学金”的旗号来遮羞,雅号之下丝毫不改“巧立名目”的丑陋本性,这对学生和家长而言,无异于明火执仗,是一场赤裸裸的抢劫与屠宰。
纵观国内教育界,各地发生的乱收费丑闻并不鲜见,但却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在于惩戒制度的孱弱和违规成本的过于低廉。对于乱收费,各地教育部门采取的主流补救政策,基本上都是“清退为主”,而对“赔偿之说”甚少涉猎。对于家长来说,孩子还要继续求学,能够获得清退已是万幸,不指望也不敢去要赔偿。如此一来,站在学校的角度,乱收费压根就是一件毫无风险的事儿,丑行败露大不了清退了事。这不仅变相亵渎了家长群体的正当求偿权,更无意间助长了那些无良教育工作者的敛财气焰。
教育承载着天然的公益属性与社会责任,肃清乱收费的教育生态,各地教育部门不能止于取缔名目、清退罚款等草草了事,还应预防为主、惩防结合,只有加大惩罚力度,严格追责、严厉问责,提高无良教师的违法成本,让涉事人士有“下课之虞”、“倒台之忧”,才能在社会中形成威慑,才能对乱收费行为形成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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