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在省纪委宣布对其立案调查后,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最新一期《广东党风》杂志刊登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案,披露除“外逃”情节外,刘富才还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11月9日《信息时报》)
长期外逃的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对于纪委调查组非同寻常的越洋电话下达的“最后通牒”竟自称“没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还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看罢于此,深信不少看官会忍俊不禁,这外逃“硕鼠”简直可憎、滑稽,到了山穷水尽、走到无路之时,竟然还敢与纪委“叫板”,真不知这份淡定与豪气从何而来?再客观的讲,如果真是“没严重问题”缘何拒回国受查?是在心虚什么呢?
纪委越洋电话里的义正辞严与刘富才“无赖”式的回复似乎形成了颇具讽刺意味的形象对比。细细一想,这刘富才是拥有43年党龄的资深党员干部,如此漫长的从政史也当让其深浸党章党纪国法的教育,理当对规矩、底线有起码的意识和坚守,但最终却沦陷腐化,其严重违纪违法行径与其他腐败分子别无二致: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使用,在本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视公权为“私权”,视所在单位与管辖企业为自己的“后花园”、“自留地”,在缺乏监管、制约的环境下,形成了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绝对权力”。权力一旦决堤,后果不堪设想,哪怕是深受党性教育43年的刘富才,也经不住权力的诱惑。与这样的一位腐败到骨髓的顽劣分子谈党性、谈组织纪律,岂不是对牛弹琴?
显然,刘富才的对抗纪委调查,反映不只是其缺乏党性修养、规矩纪律意识、组织观念,对于自己的处境和下场更是迷茫无知。殊不知,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已经不断向前所未有的范围、纵深挺进,形成了无禁区、无上限、零容忍的新常态。在全面从严执纪监督问责的高压态势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法纪的制裁。特别是近年来,中纪委联合多部门强化国际反腐合作,开辟反腐第二战场,开展“猎狐”、“红色通缉”行动,让曾经一度逍遥党纪国法之外的腐败分子一一归案。不管外逃贪腐官员跑得再远、躲得再深,已然没了最后的藏身之地。对于这一点,刘富才似乎毫无知觉,“顽抗”调查的背后是对“逍遥党纪制裁的黄梁梦”的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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