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组织要求回国说明情况及接受调查,一概拒不配合……这是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干的事。之所以如此强硬,他是有自己想法的: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11月10日人民网)
与此同时,刘福才的一句“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的说辞也成为现在网上热议的话题。难道刘福才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清白吗?事实并非如此,除“外逃”情节外,他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万多元。现在我们可以得到结论了,刘福才他不是身体“有病”不能回国,而是心里有鬼害怕被查处。
习近平曾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但违规违纪、涉嫌外逃,还有了“我是好同志”的优越感。此类官员“自以为是、无所畏惧”,从根上来说就是信仰缺失,满脑子铜臭味;具体来说,就是领导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风光时目中无人、心中无畏,可是一听到风声就逃之夭夭。
刘福才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的确大快人心,但是处置刘福才后给我们留下东西值得深思。我们该如何避免刘福才案再度发生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三点入手:
一是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强登记备案、证照管理、资金外流等重点环节监控。二是建立国际反腐败平台,通过承诺协助国可参与分享被没收的资产等方式,争取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在执法信息情报方面的互联互通。三是建立反洗钱机制,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海关、纪检监察沟通协调的同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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