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聚众赌博视若无睹、下属公款旅游听之任之、班子成员“集体”贪腐……这样管不住亲属和下属的领导干部,要小心了。来自中纪委网站的信息,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11月24日京华时报)
“一人得官,鸡犬升天”用来形容一些官员极其“身边人”再合适不过,自以为亲属官员手中有权,就在生活、工作当中享有“特权”,也自以为“高人一等”,甚至会觉得连“法”也会对其格外开恩,归根结底还是误读了“权力”。如果说亲属是“人仗官势”,那么下属呢?下属又如何能够演绎“贪腐的疯狂”?
一方面是性格怯弱“管不了”。自己深知违规违纪的严重性,不敢逾雷池一步,但是也不想“得罪人”,让自己在官场的日子难过。一些嚣张跋扈的下属,就仗着自己手中有一定的权利,将“有限权利”的权利发挥“最大效用”,吃拿卡要样样都来,反正无论是自己的上级还是下级都“管不了”,那么其在中间更是乐得逍遥。这种怕得罪人、怕同事之间关系难处的心态让官员对下属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却不知,真正让自己在官场难混下去的正是这种放纵下的“伪平静”。
另一方面是权利惯性“不想管”。认为自己只要做好业务工作就“万事大吉”,其他的事情,例如下属的一些违规违纪,就当做不知道、没看到,如果东窗事发就说不清楚情况“一言以蔽之”,下属自己“自食恶果”,这样既维护了同事关系也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殊不知,下属的言行规范也是在官员的本职工作以内,如果少有差池,官员也得跟着负连带责任。
无论官员是出于“管不了”还是“不想管”的理由放任下属干出违规违纪的勾当,都是“失责”的表现。如果身为领导干部的官员只想着“独善其身”,那么如何又能匹配“领导”二字,领导不就是“领头羊”,其带头作用的意思吗?中央强调落实“两个责任”需要“一把手”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二者不可偏废。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官员追责,就是让领导干部切实认识到什么叫“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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