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一年来在全社会开展的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活动,对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正在起效。宪法跟每个公民的关系都非常密切,但我国民众对现在宪法的认识状况比较差,需要传播宪法精神强化对宪法理解。
众所周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作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治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具有限制各种形式人治,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规范功能,是制定、调整国家治理政策的基本依据。可长期以来,在我们很多国人心中认为,宪法很“高大上”,距离我们很遥远,觉得宪法“不接地气”,体会不到宪法的实用性。公民对宪法和所有法律的认知和认同感欠缺,尊重宪法,推崇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规范执政行为、用法律维护公民权利,让自由和权利得到更强有力的保障还很不够。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状况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比如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滥用职权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群众“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遇事找熟人、走关系等现象仍较普遍;有的地方“工闹”“医闹”“拆迁闹剧”等情况尚未根本改变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之所以存在,根子在于我国民众对现在宪法的认识状况比较差,全社会法治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日,传播宪法精神强化对宪法理解,就是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比如人大任免官员要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设计,会逐渐吸引公民关注宪法;另外还需要一些接地气的方式,采用符合当下国人文化品位的宣传方式,大讲“宪法故事”,潜移默化地宣传宪法精神,让宪法“活”起来,把宪法与公民日常生活工作联系起来,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和自己的权利,让宪法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常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更加突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养成,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致力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宪法日,传播宪法精神强化对宪法理解,让每个公民都能依法行权和履职,都能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整个社会必然就会对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制度肃然起敬,宪法和法律在人们心中就有挥之不去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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