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100多个西湖大小的土地被闲置、两个地级市就有2万多套棚改新开工任务虚报“凑数”、数百亿元财政资金趴账上成“瞌睡虫”、24个省、区、市的249人因懒政怠政被问责……(中新网12月7日)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一系列禁令与行动出台,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反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与此同时,面对反腐败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的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把“不干事”作为“不出事”的应对之策,谋发展“心灰意懒”,抓项目畏首畏尾,干工作消极被动,甘于当无所作为的“撞钟和尚”,乐得做既懒又庸的“太平官”。
“懒政”、“怠政”等不良风气的抬头和蔓延,直接影响着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与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严重背离,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李克强总理对干部“懒政”、“怠政”有个形象的说法:“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
如果说贪污腐败是社会的“致命伤”,那么,官员懒政则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更重要的是懒政官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着群众与政府的紧张关系。当这些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最终,任何一个偶然的事件,都有可能导致群众不满情绪的井喷,造成和谐社会的“决堤”。
懒政”、“怠政”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一剖析,其共性是:信仰缺失、才能缺失、责任缺失、制度缺失。治理懒政要从干部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个人的权力和责任、加强问责制度等多方面入手。要重点加强对干部德、绩、能、勤、廉的量化考评,切实做到以“为”定“位”,对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多给荣誉、给地位、给待遇、给舞台。
如果说“反腐风暴”是针对官员“胡乱作为”,那么治理“庸官懒政”则是针对官员“不作为”。当前,以反腐态势问责“不作为的懒政”,不仅是中央层面的共识,更是民情民意的诉求。只有形成治理懒政的长效机制,构建起惩戒不作为的制度体系,我们确立的各项目标与任务,才能真正得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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