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分赴河北、辽宁、浙江、湖北、云南、陕西6省,对49件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推动一批信访事项化解,受到各地干部群众“点赞”。(据人民网)
一段时间以来,无论干部还是群众都谈“访”色变,或是群众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怒火中烧”,或是干部接访所受理问题不符合政策“爱莫能助”,缠访、闹访、越级访、集体上访、多头上访等非正常上访现象更是让人纠结,考验着地方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耐心和能力。在这种情形下,“督访”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呢?笔者认为,“督访”在更大范围内汇聚起各方力量,协同联动、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必会推动信访“脉络”更通畅。
“施压”更“减压”,疏通“下解”渠道。中央成立信访督查组,不是简单地“催办”,发份“督办单”、收个“进度表”,而是详细地查阅资料、实地了解,深入下去倾力“协办”。这样的直接参与式“督查”,在给地方政府信访工作施加压力的同时,更多的是起到“润滑剂”、“减震器”和“传送带”作用,推动相关地方及其职能部门坚持好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走下去、俯下身、钻进去,深入细致地做群众工作,让问题不堆积,矛盾不上交。
“信访”更“信法”,引导“上访”有序。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极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一级解决不了就找上一级,而面对信访维稳“硬指标”,基层政府往往各显神通,只为“摆平”。但如果“堵”与“疏”结合不紧,不但治标不治本,还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督访”兼具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方面助推地方政府“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充分相信地方政府,正常信访、依法信访,从而推动信访向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迈进。
“破冰”更“破题”,消除“心中”隔阂。“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信访督查组带任务、带问题深入基层,与地方政府坦诚沟通、密切协作,与一线群众结友交心、赤诚相见,齐心协力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矛盾消弭在萌发状态。“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督访”成功解决的不只是某个信访事项,更重要的是通过解决信访问题实现方式方法的传、帮、带,推动各级政府以“滴水穿石”的精神直面信访课题,一件一件地办,坚持不懈地办,努力让群众理解、谅解、高兴和满意,更好维护干群和谐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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