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少年小向自称热衷公益事业,曾在微信朋友圈发起募捐,声称某学校条件困难,需要爱心人士捐款购买教学设备,结果却将募得的2.62万元善款用来为自己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12月16日现代快报)
为了改善教学环境,公益小伙发起募捐倡议社会奉献爱心,这本是好事一桩,然而,募捐者却并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将善款转交到教育部门或者相关人士的手中,而是中饱私囊,用在了购买苹果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的生活享受上。客观而言,这不仅是对公众爱心的浪费与挥霍,还会给社会爱心人士带来情感上的伤害与欺骗,长期来看,更可能遭遇慈善危机,危及整个民间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慈善,是通过爱心众筹的方式来实现大众力量的汇集与整合,既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任何组织耶或个人都应怀有一颗敬畏之心、一份敬仰之情。辩证地看,公益爱心既是强大的,强大到足以挽救一条生命、拯救一个家庭、成就一个梦想,但同时也是极度脆弱的,脆弱到丝毫地挤占与挪用,都可能将其伤得“体无完肤”、“痛彻心扉”。所以,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显得迫切而又必要,不仅是对公益善款的珍视与呵护,也是对爱心人士的尊重与善待,还是夯实慈善事业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石与保障。
然而,值得警醒的是,从卖卫生巾救女的王海林到跨省抢孤中的杨六斤,从截留善款的红会志愿者马书军到私吞善款的基金会女出纳……种种侵占挪用善款的慈善丑闻在公众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照理说,募捐者大打感情牌走悲情路线,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问题是,善款的使用未得其所才是根本的症结所在。追根究底,慈善丑闻的根源还在于这种新型的、自发的民间慈善自带的先天缺陷,也就是募捐者与捐助者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外在监督机制的缺失。
必须承认,募捐也是一种赠与和转让,受捐者固然拥有绝对的善款支配权,但也具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破解慈善之殇,不仅需要募捐者祭出道德、做好自律,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对募捐者的资格、募捐事由、善款的支出明细等等方面予以规范与监督。如此,才能实现慈善事业的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还公众一个明白与交代,也才是对社会爱心最好的回报。
乐观地看,“善款买苹果”的负面事件,倒也给社会公众提了一个醒,提醒我们在行善施助之时,别只顾着捐而忘记了事后的监管与善款的去向跟踪。唯有如此,社会大爱才不致被浪费、被践踏、被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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