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如果教育的初衷不是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那么最终的结果只会与愿景背道而驰,过于刻板化的教育方式只会是过分注重形式主义的表现,饱受质疑的同时还会抑制学生学习动力。
近日,四川一高校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系规定:学生每学期必须去满30次图书馆,每次不低于30分钟,否则影响期末成绩。面对这一规定,不少学生表示不满,有学生甚至称:这根本不是鼓励自主学习,分明是形式主义。(人民网—四川频道12月17日)
学校要求学生每学期都要去图书馆看书,其初衷也许是为了敦促学生刻苦学习,这也还可以理解。问题在于:有必要做出强制性规定吗?要知道,教育越发行政化早已饱受诟病,即便很多高校明知强制性措施会遭到学生的反感,却还是愿意过着“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日子,究其实质,与学校行政单位“一刀切”的教学模式不无关系。
众所周知,强制性规定越多的学校,说明这所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越不均衡、学习气氛更加死板,这种现象绝不是个例,前不久福建某理工科类高校就做出规定:“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前往图书馆自习,学期期末将对学生的自习情况进行统计,对达到相应分值的学生,“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评定奖学金、先进个人等推优项目上可获优先考虑”。暂且不论强制性学习会不会大大挫伤学生积极性,单是让一项合理的制度变为强制性措施就存在压制学生天性的嫌疑,如今四川这所高校是要仿效福建学校的学习模式吗?对自我约束力较差的学生进行强制性要求还好,可非要用“一刀切”的模式让所有学生强制去图书馆,这不是弄巧成拙吗?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不说,学习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把去图书馆学习当做任务来完成,不知道这是教育方式的创新还是大学生的悲哀?
诚然,不得不承认大学生群体中确实存在自由散漫的情况,学校的良苦用心本质是不坏的,但是学校也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去图书馆学习是学生的自由,学校无权干涉,更别谈规定时间与期末成绩挂钩了,我国著名学者庞维国就曾经这样定义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之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立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学者的定义不无道理,只是恐怕个别高校还是不得要领。
与其说高校图书馆强制“打卡”行为是形式化教育,还不如说是高校教育的迫不得已,同样作为大学生的我来说,质疑的同时也会反省自己:如果学习都要靠学校来“多管闲事”,那只能说明自己平常太闲了。
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当是自我主动而为之,真正能够充实自己的是回归书本,自觉提升学习观念,配合学校的有益教学才对得起自己大学生的身份。而对于学校来说,应该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主,只有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才不会让教育方式千篇一律,约束学生的办法有很多,不一定非要强制性,过于机械化的规定只会造就一批批满是“功利主义”的学生,最终也只会沦落为高校死板教育的傀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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