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县退休教师王某到县政务大厅房管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房产证,县房管局产权产籍监督管理所所长赵克兵对办证审批所需资料进行审查后,明知所需补充哪些材料,却对王某不一次性告知、爱搭不理、态度刁蛮。最终,致使王某为办证先后跑了9次,办证过程历时55天,超出《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30个工作日和县房管局公开承诺的7个工作日的时限。(12月20日新华网)
在越来越深化反腐,转变官员作风的同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式的“懒政”现象在政府廉政工作中逐渐被重视起来。过去人们为了办个事儿“政府来回跑、见人塞红包”的潜规则,其实质就是“懒政”,而这种“不服务”“不作为”的意识,对腐败再生长的“营养”不容忽视。
在很多人看来,干部似乎只有出现了经济问题,或是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才会收到严肃处理,如果一个“清官”仅仅因为本职工作没有做好就收到惩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了呢?
其实并不尽然,“以权谋私”不仅仅指的是“以权谋金”,更广义的意思,应是一切利用权力达成自己任何目的的行为,就好比某官员某天心情不好,一句“今天章不在”,自己轻松了,那些事急、路远的群众怎么办?等着“雨过天晴”吗?久而久之,为了让部分官员开心,似乎零零碎碎的潜规则就渐渐出现了,而滋生腐败的土壤难道不是这样生成的么?
而从去年一年的整风活动来看,懒政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干部队伍中是不同程度存在着的,如一些官员精神状态空虚萎靡,不善于学习,不思进取,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满足于现状,满足随大流,缺乏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对于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持消极怠工态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脱离群众,脱离实践,懒于调查研究,工作作风务虚不务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盛行;办事拖拉,扯皮踢球,工作效率低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漠然置之,无动于衷,等等。
因此以权谋公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来说,除了做到廉政,还要做到勤政。廉政,是要求官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大公无私,以权谋公,而不得以公权谋私利;而勤政,则是要求官员恪尽职守,勤奋为民,奋发有为,也就是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做到全心全意地谋取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当然,提出了勤政要求是一回事,还需真正地落实勤政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建设,特别要在认识上务必将处理“不作为”行为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才能真正将为民服务政策落实到地,亦是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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