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关于删除晚婚假的内容被广泛关注和讨论。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走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发现,领证新人暴增,也有不少市民前去询问晚婚假相关消息。(《北京晨报》12月23日)
全面二胎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也将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正因可能会取消晚婚假,所以不少公务员决定把婚期提前,在年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搭上晚婚假的末班车,决定在年底之时请个长婚假。
登记结婚是个人自由,旁人无权过多干涉。对自由职业者而言,国家取不取消晚婚假对他们影响很小,毕竟他们的休息时间可以自由安排。但对公务员来说,取消婚育假就意味着原有的“福利”会缩水,本该享有的长假就会变成短假,对他们的影响不言而喻。
正是有这样的顾忌,一些公务员为了赶上最后一波长婚假,纷纷选择搭上年底结婚这趟“末班车”,本可以不提前结婚的,现在却要登记结婚;本是可以不请婚假的,现在却要抢着请婚假了。对此,群众不禁疑问,机关单位不少人是年青人,如果人人都请婚假了,那么群众想办个事,政府服务是否也会因此“放假”?
当然,有些人可能不会认同这样的说法,他们会讲:“在单位工作的又不仅仅是未结婚的年青人,结了婚的人是大有人在。再说,这个世界少了谁都可以转,单位又不会因为少了几个人就无法办公。”
其实,这是有些公务员自我逃避的推脱之词,他们理应换位思考和自我反省下。比如,一年出门在外的群众会在此时回家过节(年),到时返乡之人会络绎不绝,群众好不容易回来办理个事,却因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因故不在而搁浅,这是否会对他们造成影响?年底是最好做群众工作的时机,有利于到群众家中听取民声、了解民意,休晚婚假之人却错过了这个关键时机,这是否会对以后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另外,年底是一年工作收官之际,往往会接受上级各种考核检查,别人都在为最后攻坚战忙的不可开交,休晚婚假之人是否体会到了别人的感受?
请休晚婚假未尝不可,但并非要在此时此刻。公务人员毕竟不是普通职工,他们的角色定位与岗位设置,决定着他们在面对公共利益时,必须让渡一部分个人权利。《公务员法》就有规定,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
晚婚假虽然重要,但公务员姓公,吃的是公家饭,他们可以考虑自己的权利,但入了“公门”,就理应多考虑公众的利益,不能把自己与其他职业相提并论,更不能把个人得失看的太重。
请晚婚假不是让政府服务也“放假”,抢休晚婚假之风应得到纠正,不该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就不顾一切的抢时抢休。当前,正处于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关键时期,各项事业发展的任务都较重,只有当干部失去一时小我的舒服自在,多点心系群众,多点为群众提供服务,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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