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披露涉嫌以肉汤下毒、尼龙绳勒脖子等方式杀害8名雇主的毒保姆何天带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引起全国轰动。媒体多方努力,还原“毒保姆”何天带的身世、性格以及毒杀手段。种种迹象表明,毒保姆事件不仅是何天带极端扭曲性格导致的特殊个案,很可能是行业群体阴暗丑陋却又成熟的潜规则。(12月30日《广州日报》)
血淋淋的现实就摆在眼前。病患老人家属出于照料老人生活起居之需,花钱请来的保姆,不成想却因着一句不经意、不成文的口头约定(“如果做了几天老人就死了,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老人带来杀身之祸。保姆沦为杀人凶手,而且还是惯犯,其手段之残忍,闻之令人发指。然而,更让不寒而栗的是,这很可能还是特定职业群体内的“潜规则”。
谋财害命者屡屡得逞,多少老人惨遭毒手,无法想象这些老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内心多么凄凉与无奈。然而,我们在众口一词、群起讨伐这些不讲道德良知,专事谋财害命的坏分子的同时,不禁也有一个疑问——“蛇蝎保姆”为一己之私丧心病狂、多次作案且屡屡得逞,为何此前楞就没有一位家属及时发现端倪呢?
纵然,无论保姆本身承担的社会角色分工,还是其与病患老人日夜接触的特殊工作方式,都为“毒保姆”提供了天然的保护色,其做案本身有一定的隐蔽性。但作为见财起异的“非职业杀手”,他们做案并不专业,不至于完全滴水不漏,未留不下任何蛛丝马迹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人都会老。那么,老了之后,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后,作为对老人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子女们,是否就能以“工作忙”为借口,仅花点钱为其请个保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做自己的事,甚至粗心到连老人惨遭“毒保姆”魔爪命丧黄泉也毫无察觉呢?
“毒保姆”群体性格极度扭曲、行径恶劣,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会遭到法律审判与惩戒。然而,与此同时,“毒保姆事件”又何尝不是一次严厉的警示与提醒。父爱如山、母爱似海,对于曾经悉心养育自己的老人,子女们完全依赖于保姆的做法,当真可行吗?合适吗?这又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忤逆不孝?请为人子女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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