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公安局3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元旦期间,湖北襄阳4名小学生从铁路防护网排水涵钻入铁道线,将石渣放在铁轨上逼停动车,其监护人将面临着经济赔偿责任。(中国新闻网2016年01月04日)
4名小学生因好奇贪玩想看看石渣被火车碾碎后的样子,在铁轨上摆放石渣,逼停动车。无独有偶,去年也发生过一起5名男高中生轨道上拍照耍酷逼停火车的事件。令人唏嘘不已,所幸列车司机及时采取措施,才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不仅仅折射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更体现了社会安全教育的缺失。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九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禁止击打列车。违反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名小学生的行为危及到列车的行车安全,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4名小男孩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虽然只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这何不是一场生动的安全教育课呢?
小学生的心智不成熟,好奇心重,喜欢突发奇想,加上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做事常常不计后果,对自身的行为缺乏认识,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如若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引导,危险便会不期而至。究其原因,还是与他们缺乏安全教育有很大的关系。铁路安全它不单单是铁路单方面的责任,作为学校和家庭,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对学生进行铁路安全知识的普及,既是对铁路运输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学生自身的一种保护。安全无小事,望频频发生的学生好奇心引发危险的事件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上做更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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