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纪者而言,今后面对的只会是一个季节,那就是寒风凛冽、冰冻彻骨的“冬天”!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获悉,洛阳、三门峡、平顶山、新蔡县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典型案例,其中一名官员因收受19条草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河报2015年1月6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零容忍”的反腐态势下,反腐败、反“四风”等工作俨然已经成为了官场常态。随着“老虎”、“苍蝇”不断落马,诸如动辄贪腐成千万甚至上亿元问题官员也不断被曝光,当“天文数字”成为贪官“标配”,甚至有人戏言:“身为一名贪官,贪得太少出门都不好意思打招呼”。然而此次河南省通报的典型案例,尤其是那位因收受19条草鱼受到党纪处分的官员,直接颠覆了这个观念,可能有人会觉得此案有“小题大做”之嫌,但笔者认为,反腐败既然没有“上限”,那就更不应该有“下限”。
就拿此次河南省纪委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例来说,这些被处分的官员里,有违规使用公车的、有公款旅游的、有违规报销的、有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的。这些问题几乎都称不上什么“大问题”,但莫忘“千里之提溃于蚁穴”的教训,任何一个“巨贪”、“巨腐”,往往都是由类似的“小问题”一步步发展壮大起来的。今天几条鱼,明天可能就是几捆钱,后天则可能变成几辆车、几套房···而如果在最开始“几条鱼”时,就能及时加以阻止,断其贪念、除其恶疾,想必也难以让其贪腐行为继续壮大发展。
笔者认为,官场贪腐之所以禁而不止,说到底还是违纪官员们内心深处的贪念未死、“四风”顽疾未除,还在拿“问题不大”、“钱不多”借口安慰自己,总觉得给违纪违法行为披上隐身衣、蒙上遮羞布就能逃过纪检人员的监督检查。试想,如果我们能始终保持反腐“无下限”的态势,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每一个官员身上的“小问题”都当做“大问题”来对待,让每一名违纪者都受到党纪国法严惩,那么哪里还能有贪腐滋生的土壤,哪里还会出现类似顶风违纪之事。
习近平总书记所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腐败问题非一日而成,当然也不可能一日根除,但如果我们能持续施以良药、刮骨疗毒,想必腐败现象终会消失,“四风”顽疾也必将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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