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和猪肉价格悬殊,受暴利驱使,少数肉贩动起了歪心思,通过添加硝、牛肉精、胭脂红等将猪肉制成“牛肉”,甚至做起“手术”,将猪肉拼接在牛腿上对外出售。目前,犯罪嫌疑人华某夫妇已被刑事拘留。(中国青年网1月9日)
假牛肉案例,又一次使人“长知识”。首先是原料低劣,利用淘汰种猪或老母猪来造假,这种猪体大腿长肉红更像牛肉。这种肉本来就禁止销售和食用,更是以假造假,假到家了。再就是配方复杂,要用胭脂红、苯甲酸钠、明胶、牛肉精等各种化学原料,但越复杂对人体伤害就越大。最后是技术高超,这也使人大跌眼镜,经营户的妻子是裁缝,用针线将猪腿“嫁接”在牛腿上,蒙上牛皮再缝合后便以假乱真了。至于效果,是“办案民警多次乔装查验,都没有发现其中破绽”。这种“技术”也是“经过长期揣摩和研究”才掌握,社会上真不缺少聪明人,缺的是有底线的诚信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所有的造假行为中,以食品造假最道德败坏,最使人不可容忍,这种行为彻底丧失了经营良心,突破了心理底线。因为食品要直接入口,而病从口入可能对人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同样,以前发生的奶粉造假使大批国人转而采购洋奶粉,既损害了国家产品的信誉,也损害了国内守法经营者的利益;火腿肠造假使大众只好购买初级食品原料,但现在生牛肉也不可靠了,使人情何以堪?真是纵有火眼金睛,也难逃制假者的手掌心了。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是老祖宗千百年来流传信守的商业信条和经营箴言,很多老字号商家都坚持得很好,比如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就是经典注解。最不济的“盗亦有道”,说的也是规矩意识,但规矩更多还要靠良心去遵守,靠自律来坚持,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倡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假如你不吃自己的食品,他不服自己的药物,大家互相欺骗,结果必然是共同沦陷谁也跑不了。有人讥讽这种现象是“易粪而食”,可谓一针见血,说到了骨子里。
对制假违法经营者要严惩重罚。首先是市场监管者要增强责任心,为公众把好第一道关。对工作负责就是对公众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不然自己在本地虽或能免遭损害,但在其他地方却很难避免,自己的亲友家属也难逃其害,这个道理想清楚动力也就激发了。其次是要加强学习,制假技术也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所以监管者要经常调研勤于思考,善于从市场上的反常处发现蛛丝马迹,然后才能尽早出手,将危害性降到最低。
最重要的还是严惩重罚。针对食品造假的猖獗现象,去年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不同就是对食品违法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终身禁止再操此业,这就是严惩。另外是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额度,以前最高可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新法规定最高可处罚货值的30倍,就要使黑心经营者血本无归,或剥夺其再度造假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这就是重罚。此外,还要建立行业的从业信用系统,并做到全面联网可查,使违法者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受到重点监控管理。
虽已有法可依,但当前来看,在执法这一块还是没有落实好并执行到位,使不法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因此,只有在实践中将执法必严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才能真正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使公众放心进行食品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