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运大潮渐渐拉开帷幕,工作一年了在外的人都想着回家,奈何回家的车票不好买,最近又爆出了回家的饭食也不好买。来自广州的袁先生投诉,高铁上吃饭太贵,想吃点平价餐都买不到,只能被迫吃50多元一盒的高价盒饭。
如果说,高铁的票价高合情合理,因为乘客购买的是时间和速度。而同样质量的盒饭,端到高铁上就“身价倍增”显然是一种自恃垄断而霸道“宰客”的行为,与“青岛天价虾”别无二致。因为乘客为享受高铁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已经体现在票价上。高价盒饭涉嫌重复收费,显而易见是侵犯了乘客的权益。对此,乘客也并不是没有怨言。
然而,现实中,高铁上却只提供高价盒饭。乘客基本上是买不到平价盒饭的。这背后其实还是还是一个“利”字在作怪。根据铁路总局的相关规定,每一辆列车上都必须提供15元的盒饭和2元的矿泉水,如果乘客提出了购买评价盒饭但列车无法提供,可以拨打12306进行投诉。但是即便经常乘高铁出行的常客,也基本没听说过平价饭食这回事。原因无外乎两种,一是铁路部门藏着卖,为了应付上级规定仅仅准备很少的份额,大部分乘客是尝不到的;二是铁路部门缺乏宣传。高价饭食利润高,谁愿意赔本赚吆喝呢?平价盒饭自然就很少被人知道了。
在我国,火车餐车的经营体制有两种,一是经营权整体转让;二是火车赚钱归自己。无论何种体制,都缺乏相关部门合理而透明的监管,火车上的食品成了铁路部门牟取利润的手段,利润最大化才是其追求的目标。但是铁路部门除了具有企业追逐利益的一般属性以外,更是具有社会服务的公益属性。一味从乘客的嘴里抠利润,让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让法律的制定、成为一纸空文,长此以往势必会架空法律,损害铁路部门的形象。
如果说,青岛天价虾事件抵消了当地几十亿的旅游推广费用。那高铁“高价餐”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就会拖累高铁经济的“中国速度”“中国质量”。因此,铁路部门最明智的选择还是放弃蝇头小利,重塑自身形象,需知,乘客的口碑才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别自恃垄断而恣意妄为。
因此,目前最为重要的是,铁路部门对平价餐食不断供、不隐藏,切实让每位回家过年的乘客在火车上吃得起,喝得起。提供平价盒饭不仅仅是关乎乘客温饱的小事,更涉及到铁路部门服务社会、服务公益、保障民生的公共形象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合力让老百姓能充满温情地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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