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零时30分左右,江西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昆山村鸿盛花炮厂发生爆燃事故。截至20日18时,事故已致3人死亡,53人受伤。据了解,事发企业的负责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过现场初步勘查,没有发现企业有半夜生产的迹象,事故原因待专家组进一步调查核实。目前,广丰区已责成所有烟花鞭炮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北京青年报)
1月14日,河南开封市通许县一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现场腾起蘑菇云,造成多人死伤。时隔几日,悲剧再次重演。令人在深感悲悯的同时,不由的静心思考,难道是因为年关将至,制造烟花爆竹的厂商增加,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排查不到位造成的呢?一切都是谜团!但悲剧已经上演,这一个个带血的教训,再不断的大声呼唤着安全监管的真正的执行力。过年,本是全家快快乐乐团员的日子,不应该在如此喜庆的日子出现这么多的不幸。对烟花爆炸的安全监管不应该紧紧停留在文件上,不应该停留在口头,而应该真正地去施行。
第一,对烟花炮厂的厂址选择一定要慎之又慎,相关部门在批准的时候同样应该审之又审。烟花爆竹本来就是具有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性,近年来我国对生产烟花爆竹的厂商资格审查也是越来越严格,但是通过近期发生的这几起爆炸事件我们发现,炮厂爆炸还是造成附近村居的损毁及对附近村民造成人身危害。所以炮厂选址一定要仔细斟酌,相关部门对炮厂选址的审查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二,对于烟花炮厂的运营期要进行定期安全排查。对烟花爆竹的加工自然会有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所以对厂内生产情况要随时掌握动态。对不合格的厂商一定要令行禁止,不得生产,对有资格有能力的厂商也要制定长期的排查计划,时刻督促厂家要常抓“安全”不放手,“安全”这根弦要一直紧绷不能松。
第三,要做好宣传警示工作。一方面,对厂家一定要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而不是“图利益,轻安全”。不要总想着在年节这段时间很捞一笔。就没日没夜的让工人加班生产,增加不安全的因素。这不但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工人的不负责。另一方面,要对广大的市民村民做宣传指导,在使用烟花爆竹的时候要注意安全。此外,过年不必购买大量的烟花爆竹,囤积容易产生爆炸隐患。尽量减少购买烟花爆竹的量,过年全家团圆,一家健康平安才是最大的幸福。
各方要携起手来,多方发力,让“安全意识”不放假。虽然安全是老生常谈,但这接二连三的炮厂爆炸事件警醒着我们,“安全观念”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安全监管生产工作必须时刻扎实推进,筑牢防线,守住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