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集力量监督执纪问责,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近日,山东省淄博市纪委对机关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活力,增强工作动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21日)
说到干部轮岗,许多人的看法是有助于廉政建设,给人的印象仿佛是为反腐败特别设定的一种制度。当然,这层意义也是有的,但并非仅是这层意义。轮岗交流的好处还有很多,比如它可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推动队伍优化和提高;能够激发队伍活力、调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应当说“轮岗交流”是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
山东省淄博市纪委正是为聚集力量监督执纪问责,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对机关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此次轮岗交流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力量。在各厅部室、各派驻纪检组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在轮岗交流中,一方面着重提升能力素质,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和干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多岗位锻炼;另一方面,着重激发队伍活力,对长期在一个岗位的多名干部和具有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人员进行调整,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使监督执纪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履职尽责。
纪检部门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部门,只有充分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才能攻坚克难打好这场正风反腐攻坚战。其实不仅纪检部门应当如此,各级党政机关同样应该用好“轮岗交流”这一有力“武器”。尽管针对领导干部交流已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未在所有地方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这就要求还应继续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一是要使轮岗交流制度逐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干部不得不去积极适应新岗位、新环境;二是尽可能在轮岗交流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做足文章,让更多干部职工都有交流的机会;三是根据岗位和个人需求合理轮岗;四是坚持用人的科学性,全面性,确保轮岗交流的平衡过渡。
其实不仅党政机关在实现干部轮岗制度,很多企业也都在实行轮岗制度,这充分说明了轮岗制度的优越性。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只有加强轮岗交流,才能有效激发干部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只要加强轮岗和交流,才会令他们焕发出新的斗志,这不但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加快工作的进程,使工作效率更高、使干部能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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