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四川省三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梓州清风”通报了该县中太镇退休干部霍明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寿宴的典型案例。2015年4月14日,霍明尧作为曾经的中太镇副镇长光荣退休。在4月24日60岁生日这天,霍明尧违规操办寿宴,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调查发现该镇党委、纪委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台县纪委决定给予霍明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纪委书记兰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肖清友诫勉谈话处理。(来自中纪监察新闻网,2016-1-26)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一至四条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五至八条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霍明尧身为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平安着陆”。这表明在其任职期间遵纪守法,也表明其符合《准则》中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规定,做到了“廉洁从政”。但是,在退休后,却因为违规操办生日宴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霍明尧不仅“退休”了领导干部职位,还“退休”了党员身份,未曾时刻谨记“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即“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霍明尧操办生日宴会,摆酒席17桌,每桌8人标准350元,参加人员包括其亲戚68人、朋友及邻居53人。请客136人,亲友、邻居121人,还有15人是什么身份?霍明尧未按规定履行书面申报手续,且违规宴请了三代亲属以外的人员,严重违反了“宴请程序、宴请范围”,未曾以一个党员来严格要求自己。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年过花甲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因此,霍明尧操办寿宴无可厚非,但是却没有向上级申报,没有按照规定宴请只三代以内亲属。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依法治国仍是当前国家主流。而法律严格在于程序。没有程序、没有步骤、没有按照规定动作,便是违规、违纪、违法。
作为一名党员,就是要时刻牢记《准则》、牢记规定,不肆意妄为、不“自以为”、不忘却党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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