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就是从严治吏。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仅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同时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不断的完善各种制度、制定新的规定,正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般,不但报告的人员范围越来越广,报告内容涉及的面也越来越广,领导干部的“前身后影”都在党中央的掌控之内,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也正因此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现如今处于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媒体的宣传日益增多,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便捷、快速。为防止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防止小官巨腐。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报告领导的抽查面和抽查力度,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真伪度,防止有的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应付了事,对敏感事项敷衍搪塞、欺上瞒下,却有意给自己贴上“防伪标签”。
要认真核实,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全面推行“凡提必核”,真正落到实处。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只有扎实做好抽查核实工作,真正把工作做全、做实、做细,更好地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才能继续引领此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以此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以此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心里堤坝,也只有这样才能不负“中国梦”所赋予的期望值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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