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数据显示,仅2015年中央纪委机关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7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79人。(中新网1月1日)
在中央持续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取得一定成效的今天,纪委作为纪律监察部门,承担着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在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法违纪案件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纪检部门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就是在光鲜的成绩背后,也不容忽视纪检系统内部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就透露出仅2015年中央纪委机关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7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79人。
在这些数字背后,一方面表明严查“自家人”,对自己人“零容忍”的气概,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是在从严要求中体现了对纪检干部的真心关爱。这不仅是对纪检监察事业的担当和对人民的负责,更是对“反腐无禁区”的生动诠释。但另一方面,作为执纪监督部门,这近2500余纪检干部的失职渎职,其造成的影响是很惊人的。普通干部腐败,可能只是个人腐败,纪检干部腐败,则容易牵连或放任其他人腐败,其造成的连锁反应和影响更为恶劣,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无疑会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政治生态造成长期性破坏,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恢复。
就在日前,一则“贫困生请领导吃饭”报道引起了大家的热议,这起案件当中,作为区教体局纪委书记杜玉侯在面对记者询问事情真实性时,不去彻查事件的真相,而是“协调”媒体,打起了封杀报道的主意。试想,如果纪委书记能够承担起自身的职责,这起案件也会早点真相大白,更不至于让自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类似这种不履职的情况还有很多,甚至还有借助查办案件权利非法敛财的,比如被媒体誉为“疯狂80后,43天敛财1000多万”的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检员吴汉林,利用查办案件非法敛财高达1000多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本是打虎的武松,却因自身不洁而成为“被打者”,让人唏嘘不已。说到底,这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一些纪检干部总以为自己是监督者,无需别人监督,也没有人监督。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思想,才知纪不守纪,执纪却违纪,由党纪的执行者沦为被惩戒的对象。而特权思想的产生,则往往与监督乏力紧密相连。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除了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外,公众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
相较于普通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式的腐败,纪检干部的腐败更具隐蔽性和严重危害性。正因如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再次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表示纪律检查机关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强化问责举措,能够起到防止纪检队伍“灯下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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