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领导干部提拔必核程序,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魄力与决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的探索,是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创新举措。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每次研讨和各个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这反映出当下部分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报告个人事项不如实是对党的欺骗。作为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或者拟提拔为领导干部的同志,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这是对党的严重不忠诚,对党忠诚都做不到的干部我们还能期盼他能对人民的事业尽心尽责吗?还有心思为人民服务吗?对个人事项不能坦坦荡荡的填报,必然是背后存在着不可告人的事情。
在2015年抽查核实工作中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说明各级党委认识到了中央抽查部署的意图。个人事项报告还不能仅仅停留在抽查阶段,应尽快开展全面核实,对拟提拔的,各级组织部门在考察选用时要充分运用核查结果,严格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决不允许瞒报漏报;对已任的,出现瞒报漏报也应严肃追责,该免职的免职。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在个人档案上少一些投机取巧,少计较一些个人利益,多花些心思在本职工作上,在为群众服务上多一些努力;同时,组织部门还应当加重对个人事项报告核实的运用,从源头遏制党员干部个人档案造假问题,让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不敢造假、不能造假,让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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