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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怎成“寄存”场所
2016-02-02 15:13 来源:红网 作者:嘉懿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2月1日告诉澎湃新闻,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2月1日澎湃新闻网)

  书店,顾名思义就是贩卖图书的地方,大家需要的图书可以到书店进行购买。虽说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但是也并非那么不近人情,走进每个书店基本都可以看到许多书都有打开包装的、供顾客浏览的样品书。许多书店,我们也能够看到不少顾客在书架前或是某个角落在安静的看书,这些并不冲突。

  而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内,因店员说“这不是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就得出去”,孩子的家长与店员发生了争执。不管如何,店员如此说话方式固然不对,而双方也都有各自认为的正当理由。然而笔者以为,虽然店员的说法态度存在问题,但是家长本身的做法也并非完全正确。书店卖书也可以看书,但并未有“寄存”服务,孩子的家长为了去商场买东西,让孩子在书店等待,其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书店作为公共场所,人员往来复杂。而且,想来书店内并非只有两个孩子在看书,那么为何店员只说了孩子而未说其他人,事实究竟是怎样还不得而知,是否真如店员所说两个孩子在店内追逐打闹,还有待求证。

  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进入书店的目的总是好的,学习是没有错的。但是书店毕竟以经营为目的,并非公共设施,对此也无需过多的指责。在“书店不是看书地”的矛盾上,书店经营方和读者们的关系是可以和谐的,这需要双方共同去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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