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学习贯彻《条例》解疑释惑”文章时称,《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2月3日,京华时报)
无规矩不成方圆。尽管国家已经允许并肯定党员干部过年请客是正当权力,但为了确保不违规、不逾矩,党员干部还应做到眼中有法、心中有纪,把握好请客的“度”。然而,党员干部过年请客又有何不可?这个“度”又当怎样拿捏、如何保持?这还要从内与外两个方面谈起。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存在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佳节临近,亲朋聚首,围坐一团,细品小酌本就再所难免,但身为党员干部,却不能因情况特殊、盛情难却,而丢了党性、没了原则,忘记了身份。为此,各地纷纷出台细责,为规范宴请上纲上线,目的就是要配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党纪处分条例》,强化外力约束,彻底肃清党员干部工作之外的吃喝圈。尽管近两年以来,因大操大办而受处分的人中并非少数,但确实狠煞了党员干部的奢侈之风,为转变党政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创造了有力的外部环境。
然而,就算外因再强大,如果没有内因转变,事物的发展仍然难以走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对此,遏制违规宴请,使党员干部重拾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还得将重点放在内化于心上。一方面要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使其能够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另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要有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性,常与属下谈心,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思想引导,使其能够主动认识到问题所在,及时悬崖勒马,以绝后患。
吃饭防噎,行路防跌。吃饭忘形就容易被噎到,行路不小心就容易跌倒。为官从政亦是如此。是以,作为党员干部,请客并无不可,只是莫忘形、莫贪杯,不要因一时的放纵,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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