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去年初,随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一同发放的关爱提醒函上,这寥寥数语重若千钧,让江苏不少领导干部绷紧神经。这张提醒函,所展示的前所未有的严厉姿态,贯穿去年,成为江苏干部管理的新常态。(人民网2月14日)
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化实践,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具体要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以来,对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解决干部经商、裸官等方面的问题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自觉如实填写、坦白老实报告是干部队伍中的主流声音。但仍有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填报内容弄虚作假,错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造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事件屡见不鲜,不仅影响了选人用人公信度,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据悉,2015年,全国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有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正逐渐成为监督利器,一定程度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也对干部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和警示。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使得干部管理更加制度化、体系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组织能随时掌握干部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管理监督干部,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党的纪律必须执行,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希望我们的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内容,防微杜渐,遵规守纪、干净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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