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惩贪治腐,全市共办理检控类信访举报7414件,立案2702件,处分2698人,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10人,重点查办了门生、马汉选、李旭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四川日报2016年02月17日)
2702、2698、210这些数字,旗帜鲜明地印证了成都市高压正风反腐的态势,数字背后的贪腐却让人触目惊心,更让人沉重地反思在当前正风肃纪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何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如何让“四种形态”成为党员干部“治未病”的有力举措?
为何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放在最前面?这体现了监督执纪的亲和力、感召力和震慑力,符合“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腐败发展规律,更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
治未病,立足于“防”是上上策。那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中,怎样扎实做好“防”的工作,构筑思想上的“防火墙”?
首先,党内政治生活要严肃开展。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让真诚坦荡的咬耳扯袖、心悦诚服的红脸出汗的“健身防疫”常态化,常打预防针,正所谓“脸红一阵子、受益一辈子。大量事实证明,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
其次,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当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对党员干部真正的爱护就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党内批评是修正错误的基本方法,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是保持自我警醒的重要方式。
再次,警示教育要多形式开展。用活正反面教材,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敲响“廉政警世钟”,定红线,构筑思想上的“防火墙”,使党员干部受到触动、警醒起来,警示教育,常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营造“讲纪律守规矩”良好氛围。
“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进行划分的,笔者认为,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中,更多依托前两种形态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政治生态就会大大改善,紧紧以它们为抓手,狠下功夫,做好“保健”、“治未病”,能防止疾病的发生、发展。后两种形态所对应的治病树和拔烂树必然会成为少数和极极少数,党员干部不会向犯大错发展,不放纵欲望,成为脱缰野马,终成“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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