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去年初,随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一同发放的关爱提醒函上,这寥寥数语重若千钧,让江苏不少领导干部绷紧神经。这张提醒函,所展示的前所未有的严厉姿态,贯穿全年,成为江苏干部管理的新常态。(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月17日)
在去年的6月15日,中纪委通报了两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通报中对二人问题描述的第一条都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对落马省部级官员通报中,尚属首次。自此以后,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凡提必核”成了干部提拔的必要环节,不少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在这一关键环节露出了“狐狸尾巴”。以江苏为例,去年全年,就有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2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其实,这不仅仅是反映一个干部政治纪律强不强的“显示屏”,也是检验一个干部为政廉不廉的“晴雨表”,更是考验一个干部对组织诚不诚的“试金石”。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列入领导干部违纪通报之中,既是制度的应有之义,更是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体现。反腐剑指“隐瞒个人相关事项”,让公众看到监督之弦越绷越紧,公权力的笼子越关越紧,制度反腐的发条越拧越紧,反腐举措动真格。
身为党的干部,必须对党诚实。可是在“个人有关事项”上,一些党员干部就认为是个人隐私,完全不把组织当回事,也不把自己当组织的人,对党藏着掖着,违背了入党誓言,其实质就是对组织不忠诚的表现。而对组织不忠诚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当前这些领导干部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一个领导干部是廉洁的,个人事项是清白的,那么没任何理由去故意瞒报、漏报个人事项,而往往不敢或不愿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多半是因为有见不得人的东西,对这种干部不仅不能够任用提拔,更要严查其背后的秘密。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可以视为领导干部的一张廉洁“体检表”,在干部提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凡提必核”的方式把好干部任前监督关,能够起到根治“带病提拔”的作用,更能治官场风气,让干部的选拔任用之风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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