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春伊始,公务员工资调整再度进入了议程。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盘点,近期已陆续有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等超过6个省份明确提出将在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还有部分省市提出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2月18日,新华网)
随着去年下半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完成,公务员工资调整的话题也随之进入了一个高关注度时期。公务员到底该不该涨工资?到底该涨多少工资?要讨论好这个问题,关键得摆平心态。公务员们不能抱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哭穷心态,参与讨论的民众更不该抱着“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抵触情绪。
许多民众认为,公务员工作轻松,每天干的活就是喝茶看报开会,闹着涨工资就是“矫情”。个别公务员也满心委屈,到处“哭穷”,更将民众的不理解极端的视为“仇官”。这些看法显然都不够成熟客观,更将这个话题引入“口舌之争”。我们不妨把公务员身上无数暧昧的遐思去掉,仅仅将其视作一个正常的、平等的普通职业。在讲究职业发展前景、薪酬上升空间的今天,别人都有底气要求涨工资、调薪酬,为何公务员涨工资就成了“十恶不赦”?因为一小部分公务员的闲散不作为,否定大部分人的忙碌勤政,这其实就是一种“不公平”。可见,公务员工资的确应该随着经济发展和全民收入水平的上升而合理上调。
但公务员收入之争却是一种“围城内”有苦说不出,“围城外”听了就不信的“集体焦虑”。去年的“工资制度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本工资在公务员工资收入中的比例,但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区域间收入不公平等问题依然未得到彻底解决。由此可见,工资涨不涨、调不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而是一道错综复杂的“综合题”。要把这到题做好,关键在于“公平”。
首先是建立“不同地区间收入的相对公平”。由于公务员工资的结构性失调,津贴补贴在公务员收入中占“大头”,这就造成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收入有巨大差距。这种“区域不平衡”虽然短时间内无法实现根本性改善,但至少可以通过规范津补贴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转移进行合理平衡。
其次是建立“区域内收入的相对公平”,杜绝“同城不同价”的怪相。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在对基层的合理倾斜和支持,财权、事权的合理配置。工作层层往下压,收入却级级往上交,这本就极不合理。
大部分民众对“公务员涨工资”一事的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与“仇官”等幼稚情绪无关,却反映出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不够透明,以及民众对当前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不够满意。唯有公务员们都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把“为人民服务”真正融入血液、骨髓,努力追上民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那么“公务员该不该涨工资”将不会成为争论不休的“年度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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