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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彩礼并非“婚姻保证金”
2016-02-29 10:2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余莫均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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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视一则关于天价彩礼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在一些农村,彩礼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的几百元上涨到现在的十多万元,甚至几十万。针对收彩礼是否得当这一问题,男方及其家庭大多持反对态度,而女方及其家庭大多持同意态度,认为彩礼是对养女儿的回报,可以理解。

  彩礼作为中国旧时候婚礼的程序之一,自古以来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都被人们所重视,也被视为衡量男方家庭条件的重要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前存在的天价彩礼是应当取缔的,如今,天价彩礼的盛行却成为“炫富”和借机敛财的手段。

  近几年的各种天价彩礼的出现,有各方面的原因。首先,男多女少的社会结构越来越明显,适龄男性找对象难,女性则不愁嫁,在这种“供不应求”下,部分男性会选择以天价彩礼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其次,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解除婚姻的情况增多,为了更多的保障,女方会要求彩礼作为信用担保。再次,攀比的社会风气,也助长了天价彩礼,一些人认为彩礼的多少关系家庭的面子和女方结婚后的地位,从而更讲究经济利益。

  天价彩礼表面光鲜,背后却存在巨大隐患。对于男方而言,不仅存在经济上的负担,心理上也会有不满的情绪,甚至会对女方及其家庭产生报复心理,不利于婚姻的和谐。对于女方同样也有不良影响,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互动,一方产生重大经济压力,另一方婚后同样需要分担,偿还因天价彩礼产生的债务,最终还是两败俱伤。

  其实,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并不是制度约束,如果彩礼是在考虑男方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双方自愿并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基础下可以适当收取,作为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质基础和对婚姻的承诺。但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双方的信任和长久的安全感,切勿因天价彩礼断送一份美好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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