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郑州市区金水路与建新街交叉口附近,一段近百米长的马路上,不断有混着油的污水从井窖里冒出来,厚厚的油泥积在路面上,让骑电动车经过的人纷纷中招滑倒,据媒体报道,5天里,就有一百多位路人在这段“地沟油路”上摔倒。(2016年02月27日来源:央广网)
“地沟油”就是下水道中漂浮在污水上层的废油脂,如果下水道不堵塞,则顺畅的流入化粪池,如果下水道被不可溶化的垃圾堵住,携带着“地沟油”的污水、污秽之物就会从地势低洼处冒出来、淌出来,给文明城市冒出来了一大股“不和谐”的味道。
这不,河南郑州市区金水路与建新街交叉口附近,就有一段近百米长“地沟油路”。这“地沟油路”有污泥、废油脂,又臭又滑,让行为防不胜防。据中国之声2月27日《新闻晚高峰》报道说,已有100多名郑州市民,骑“电马儿”被滑倒在这条路上。100多名市民中,有的被弄脏了衣服,有的还被摔得头破血流,的确是新年后的另类“开门红”。
有的灾祸是天灾,有的灾祸确由人祸造成。众所周知,该地下污水管网的主管部门,应是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他们在得到市民投诉或者巡视中发现后,应及时派出应急处置组人员全权处置。但据知情居民反映,刚冒污水时,“有人试图来处理井窖冒水的问题,但是没修好就走了,之后再也没人来管过。”这名试图处理的人员,应是市城管部门得到消息后,专门安排来处理污水井窖冒水问题的处理人员,但是没有处理好就走了,“一走了之”,城管局没有向当地市民说明没有疏通的情况,也没有再派出人手来,反正污水没有得到有效疏通,还继续在马路上为害过路群众,实为相关部门不作为惹的祸,让群众伤身又伤心。
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事,只需派出稍微专业点的队伍,探明堵塞点位置,启用相关设备,将排污管道“哪里不通疏通哪里”,可能半天不到,就解决问题,然后安排一辆洒水车,消消毒、反复喷洗几次,将还市民一条干干净净的大马路。但5天过去了,依旧还不见“相关部门”的“人影子”,实为“相关”部门不作为、部门干部不作为,市民骂声一片,不知相关部门作何感想?
笔者认为,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部门干部积极性下降,加之春节过后,有的干部人在单位,心还沉浸在“过年过节”的气氛中,还不想做事,整个部门就是一不作为、“慵懒散浮拖”型部门的典型,想必,今年的绩效考核应该要被“敲脱”一个大缺!
古人说,“无以善小而不为”。干部们领的工资是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干部也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事实上部门干部与群众之间形成的是领取工资与提高高效廉洁服务的契约关系。也就是说,事关群众的事,无论多小,都必须要尽心尽力办好,像“地沟油”污染大街5天都没有部门管理,很明显就是违反了契约精神!这不仅对不得起纳税人缴纳的钱,还应该受到弹劾。再说,连个污水都处理不好的部门,笔者很怀疑其存在的必要性!
笔者建议,一是凡是大事不积极、小事根本无动于衷的部门,郑州市委市政府应该责成现场办公;二是有郑州市及时解决市派出目督办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干部尽快到岗履职;三是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看望伤者,并为摔伤者支付医疗费用;四是对该“相关部门”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严肃问责,该撤职的撤职,该解聘的解聘,并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确保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五是学习武汉的“电视问政”举措,由群众问政、党委部门问责,增强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效率,让群众更加满意;六是建议市政府对“疏通排污管道”之类的突发事件,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举措,由相关中标公司派人开展服务,市财政支付相关费用,效果好不好,试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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