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的一天,中午12时,走进某市级机关食堂,各个窗口已经排起了长队。记者在食堂里转了一圈,发现留在桌上的餐盘一半以上都剩了饭菜,真正做到“光盘”的人并不多。“吃饭的人,大都会剩下一些。”负责打扫餐桌、清理餐盘的清洁人员说,“但只有极个别会剩得比较多。”(2月29日《人民日报》)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工作餐制”,根据各地生活水平不同,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餐“标准”。标准从几元、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工作餐原本是为工作服务,是刹住“奢靡之风”,但如果监管不严,还是会出现“铺张浪费”。“留在桌上的餐盘一半都剩了饭菜”、“真正做到光盘的人不多”……这些现象就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工作餐监管还有漏洞。
工作餐“标”而“不准”,实为“挂羊头卖狗肉”。一些机关食堂工作餐明码实价“15”元,但端上桌的是六个荤菜,两个素菜,一个炖菜,其中炖菜常以炖猪脚、排骨为主。这十五元的工作餐是如何做到“丰盛”的呢?原来工作餐是由两部分组成的,表面上单位补贴的部分“明码实价”,实际上却远远高出了补贴标准。“钱给多了,工作餐自然就丰盛了。”如此说来,墙上那张“工作餐标准”其实就是为了“好看”,应付“检查”。
没有养成节约的习惯。很多行政机关的工作餐都没有“定量”,菜吃多少,自己夹,饭吃多少自己打,于是一些工作人员“眼大肚皮小”,反正吃不完剩在碗里也没关系。所以,“半数以上都会在餐盘留饭菜”。
尽管实行工作餐杜绝了“奢靡之风”,但如果不能节制“铺张浪费”,那么工作餐制度还是不成熟。因此,要对工作餐加强监督管理,让工作餐制度更加完善、科学。
一方面,严格按工作餐标准“配菜”。“个人+补助”的费用能够煮出怎样的饭菜,就吃什么饭菜,不能擅自拨高标准,暗中提高“补贴”。这需要纪检监察明察暗访,真抓实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其次要对用餐实行“量身定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用餐,人数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用餐量也是相对不变的。多少菜,多少米?采购、厨房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本着“吃饱不浪费”的原则操作,对剩菜剩饭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批评教育。
当工作餐制度完善了,用餐养成了节约的习惯,才能真正“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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